年底应交增值税需要做哪些处理呢?
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对于年初的手工账本,为了便于核对,通常会将上一年的留抵税额单独记录在“上年留抵”或“期初留抵”这一三级科目中。而对于电子账务系统,这种处理方式同样适用。
如果在年中更换了财务软件,那么之前的留抵税额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1)本月销项税额减去本期进项税额和上期留抵税额后,如果结果大于0,则表示需要结转本月未交的增值税,即应缴纳的增值税部分。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然后,在实际缴纳税款时,再做一次借贷转换: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如果计算结果是小于0的,则可以暂时不采取任何行动。
(2)到了年末,电子账务系统中一般会执行反向对冲操作。如果当年有缴税行为,那么对冲之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应该为0。如果有留抵税额存在,则这部分金额以及未被抵扣的减免优惠将被保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