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记录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需要计提利息时,通常的会计分录是: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或利息费用,贷记应付利息。如果企业在建设过程中产生了借款利息,这部分费用需要进行资本化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分录为: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利息。
当企业支付利息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需要注意的是,在建工程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不能直接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些费用应该记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中,然后按照资产的处理原则在符合扣除条件时予以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可以准予扣除。但是,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当企业支付利息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需要注意的是,在建工程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不能直接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些费用应该记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中,然后按照资产的处理原则在符合扣除条件时予以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可以准予扣除。但是,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