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存款和汇票存款有何不同?
汇票和本票在证券性质、当事人个数、主债务人、承兑情况、资金关系、出票人和背书人责任、付款人责任、票据种类、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以及金额固定与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首先,汇票与本票的性质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即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而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自己承担付款的责任。因此,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而本票只有两个当事人:出票人(同时也是付款人)与收款人。
其次,两者的主债务人不同。汇票经过承兑后,主债务人为承兑人,出票人则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本票中,出票人始终是主债务人,自负到期偿付的义务,无需办理承兑手续。
此外,承兑情况也存在差异。本票无需承兑,而汇票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都可以或应当请求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无需承兑,而应当见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请求承兑,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
在资金关系方面,由于汇票为委付证券,一般必须有资金关系;而本票为自付证券,一般不需要有资金关系。
出票人和背书人责任方面,汇票的出票人应负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应负绝对付款责任。汇票的背书人也应负承兑和付款的担保责任;本票的背书人仅负付款的担保责任。
付款人责任方面,汇票的付款人在未承兑时可以不负任何票据责任,只有经承兑成为承兑人后,才负付款责任;而本票的出票人即为付款人,自出票之日起即应负绝对付款责任。
票据种类方面,在我国现行《票据法》中,本票仅指银行本票;而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付款方式上,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而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款。
付款期限方面,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而汇票的付款期限无此特别限制。
最后,金额固定与否方面,本票的金额是固定的;而汇票的金额不固定。
首先,汇票与本票的性质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即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而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自己承担付款的责任。因此,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而本票只有两个当事人:出票人(同时也是付款人)与收款人。
其次,两者的主债务人不同。汇票经过承兑后,主债务人为承兑人,出票人则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本票中,出票人始终是主债务人,自负到期偿付的义务,无需办理承兑手续。
此外,承兑情况也存在差异。本票无需承兑,而汇票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都可以或应当请求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无需承兑,而应当见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请求承兑,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
在资金关系方面,由于汇票为委付证券,一般必须有资金关系;而本票为自付证券,一般不需要有资金关系。
出票人和背书人责任方面,汇票的出票人应负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应负绝对付款责任。汇票的背书人也应负承兑和付款的担保责任;本票的背书人仅负付款的担保责任。
付款人责任方面,汇票的付款人在未承兑时可以不负任何票据责任,只有经承兑成为承兑人后,才负付款责任;而本票的出票人即为付款人,自出票之日起即应负绝对付款责任。
票据种类方面,在我国现行《票据法》中,本票仅指银行本票;而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付款方式上,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而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款。
付款期限方面,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而汇票的付款期限无此特别限制。
最后,金额固定与否方面,本票的金额是固定的;而汇票的金额不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