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能效标识制度看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实施的重点
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通过给符合相关网络安全标准的物联网产品赋予特有的标签,粘贴在产品或包装上,让消费者能够直观地了解产品安全的信息,从而做出购买决策。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源于海外多个国家,笔者在此前多篇推文中对这一计划进行研究,尤其是持续跟踪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实施进展,并提出中国应尽快启动符合自身特点的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
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并非一个全新的事物,在很大程度上来看,它属于一种产品信息标签政策。美国在推出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时,也明确提出参考的是美国能源部和美国环保署共同推行的“能源之星”计划。相似的是,我国推出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能效标识)是一项在节能领域成效显著的信息标签政策。中国版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的实施,除了参考海外同类型制度外,也可以从能效标识制度中获取一些经验教训。
中国能效标识制度实施效果显著
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和深入调研国内情况的基础上,2004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率先对家用冰箱、空调两个产品实施能效标识制度。能效标识是附在用能产品上,表征产品能耗指标和能效等级的信息标签,便于消费者辨识,旨在不断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促进绿色消费。
能效标识制度实施以来,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受到广泛关注,得到广泛认可,提高了消费者节能意识,有效引导绿色高效节能产品的消费,推动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能效标识实施1年多时间,就有超过30%的高能耗空调被淘汰出市场。实施15年以来,范围不断扩展,已发布15批产品目录,覆盖家电等5大领域41类产品。截至2020年底,能效标识备案生产企业2.3万多家、产品型号223万多个,其中达到能效二级以上的节能产品占比78%。据测算,2020 年能效标识的实施带来3100亿千瓦时的节电量;2005 年到 2020 年,能效标准标识累计带来了超过 25000 亿千瓦时的节电量,平均每年1700 亿千瓦时,超过三峡水电站年发电量。
家电类产品能效标识实施情况
能效标识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产品备案和市场监管两大环节,其中在产品备案环节中,要求企业依据国家标准对产品能效进行检测,这一过程可在自有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过去20年,我国针对各类用能产品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标准,让企业自检有据可依。自检完成后,企业需要进行备案,可以通过“中国能效标识网”提交产品型号、能效参数等数据,生成唯一备案号。备案通过后,企业需在出厂前印制并加贴能效标识(标签需包含等级、耗电量等关键信息)。
市场监管环节,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检,核查能效数据真实性。对于虚标能效等级的企业将被列入“全国能效标识失信黑名单”,面临罚款、产品下架等处罚。
很多研究人员对能效标识从多个角度进行研究,随着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用能产品给予了消费者可以明确感知的能效等级信号,进而扩大了节能节电类产品市场需求。同时能效标识制度也对技术创新带来明显推动作用。随着能效等级被大多数消费者接受,生产者也将面临市场竞争压力。因此,能效标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和节能产品认可度,进而激励企业生产节能产品,进而诱导节能节电类技术创新。
2017年12月,一篇名为《产品信息标签的技术诱导效应研究:基于能效标识制度的实证》的论文公开发表,在这篇论文中,作者通过构建中国1999—2013年节能节电类专利面板数据,从专利情报视角探讨能效标识制度对技术创新的诱导机制。研究发现,不论是变化样本时限、增添控制变量,还是改变估计方法,能效标识制度对技术创新具有显著诱导效应;从技术重心视角分析,能效标识制度显著提高了节能节电专利占所有专利的比例,即该政策具有显著偏向性技术诱导效应,且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发明专利估计系数均大于实用新型专利,即能效标识制度对创新程度较高的发明专利具有较强的诱导效应。总而言之,能效标识不仅有助于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构建健康的市场交易秩序,也能显著诱导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从能效标识制度中得到哪些启示?
能效标识制度无疑是一项成功的产品信息标签政策,在当前各方积极研究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的情况下,对于能效标识制度的深入研究,可以获取政策实施相关经验。
一是尽快明确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的定位和路径
中国的能效标识制度是一项强制性政策,要求纳入政策范围的产品必须取得标识,而海外相类似的能效标识制度既有强制性,也有自愿性的定位。例如,美国推出强制性“Energy Guide”认证和自愿性“能源之星”认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则针对部分产品强制性、部分产品可自愿实施的“Energy Rating”制度。
强制性或自愿性的定位并没有优劣之分,但在明确定位的情况下,需要尽快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实施路径。中国能效标识制度是一个以企业自我声明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举措,其核心特点是“企业自我声明 能效信息备案 市场监督管理”的实施模式,在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的同时,通过“政府事中事后管控”维持了制度的良性发展。
当前,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也存在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种定位,例如美国、日本、新加坡采用自愿性定位,欧盟、英国则通过立法形式具备了强制性。我国物联网标签计划的实施,首先需要推进顶层设计,明确标签计划的强制性或自愿性定位,在定位明确基础上,设计实施路径。
二是加快推动物联网安全标签的国家标准制定
正如前文所述,为配合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相关标准化组织针对每一类纳入能效标识的产品均制定了能效等级标准,并不断迭代,例如针对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磁炉、电饭锅等18项家电的标准,这些强制性的国标保障了能效标识制度的落地。
目前,我国针对物联网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其中高度重视对于物联网网络安全标准。不过,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面对的是最终产品,尤其是最终的消费物联网产品,当前针对这些最终产品的安全分级国家标准缺失。
从海外来看,美国的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依托美国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所(NIST)发布的具体网络安全标准,欧盟、新加坡等国则采用欧洲通信标准化协会(ETSI)发布的产品基线标准。因此,我国的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要实现落地,需要尽快参考NIST、ETSI等成熟的标准,推进我国的国家标准制定,让企业有据可依。
三是大力推进物联网安全的消费者教育
能效标识的顺利推进,同步进行的消费者教育也很重要,各类节能、绿色消费宣传贯穿能效标识实施整个过程。此前,有学者以京东家电线上销售数据为基础,研究能效标识对节能产品选择的引导效用,实证结果显示,消费者对不同能效等级家电产品的选择量存在差异,但不同能效等级间消费者满意度并无明显差异。可以看出,从微观角度来说,消费者对于能效标识带来的效果感知度有限,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教育。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物联网产品生产和消费国,物联网产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近年来,虽然很多消费者对于智能产品带来的个人隐私泄露和安全问题意识在不断提高,但在智能化产品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真正将网络和数据安全列为产品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还比较少。这种情况下,即便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以强制性的定位来实施,对于消费者选择决策改变并不会太大。
因此,大力推进物联网安全的教育也是实现物联网安全标签计划实施的重要因素,目标是要让安全性成为消费者产品购买决策中重要的考虑因素,让消费者形成“用脚投票”机制,通过购买决策让那些未获得安全标签认证的产品销量下滑甚至“无人问津”。同时,正如能效标识诱导技术创新一样,消费者教育也能让标签计划在很大程度上倒逼企业进行安全领域的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