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点名:小刀、爱玛、雅迪等33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合格
3月12日消息,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100批次产品。经检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通告33批次抽检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涉及:
唐泽制动器(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刀”铅酸蓄电池专用充电器;
广州市江科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台铃”电动自行车铅酸电池用充电器;
东莞欧陆通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迪”电动车铅酸蓄电池充电器;
重庆力华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铜梁分公司生产的“爱玛”48V铅酸蓄电池充电器;
南京西普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充电器“新大洲”铅酸蓄电池充电器等;
据了解,专家解读本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超温保护、过充切断、延时切断。
1、超温保护:产品没有超温保护的功能。根据标准要求,将充电器放置在70℃±2℃高温试验箱中保持30min,然后进行最大负载充电工作,充电器应在15min内输出电流下降到小于5mA。
本次抽查发现有22批次产品该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超温保护项目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果充电器内部温度过高,不会自动切断输出,可能导致充电器内部元器件损坏甚至起燃。
2、过充切断:产品过充切断时间太长,或没有过充切断功能。
根据标准要求,充电器充入电量不超过1.20C时,充电器应自动转入下一个充电阶段或切断输出电流。
本次抽查发现有32批次产品该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过充切断项目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可能会使电池处于过充的状态,对电池的寿命及安全产生危害。
3.、延时切断:标准要求当充电器进入涓流充电阶段,持续时间不超过180min,应自动切断输出电流。
本次抽查发现有13批次产品该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延时切断项目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也可能会使电池处于过充的状态,对电池的寿命及安全产生危害。
具体名单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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