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首次依据数字市场法重罚苹果和Meta
4月23日,欧盟委员会宣布,由于美国苹果公司和Meta公司违反了数字市场法(DMA),分别对这两家公司处以5亿欧元和2亿欧元的罚款。这是自该法案生效以来,欧盟首次对大型科技企业实施经济处罚。
欧盟方面要求苹果取消对开发者的多项技术和商业限制,这些限制包括禁止开发者绕过苹果应用商店,在其他平台开展销售活动。此外,Meta因在Instagram和Facebook上推行“无广告服务”的商业模式也被判定违反数字市场法。
苹果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将对此次罚款提起上诉,并认为欧盟委员会的决定有失公允,可能对用户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利影响。Meta则批评欧盟的裁决,称其目的是阻碍美国企业的商业发展,迫使企业改变现有的商业模式,同时要求提供更低质量的服务。
据了解,数字市场法于2024年3月正式实施,是欧盟为规范科技巨头行为而采取的重要反垄断措施之一。该法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限制大型网络平台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从而保障消费者权益,提供更多选择。
依据法案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将被认定为“看门人”:市值达到750亿欧元或年营业额超过75亿欧元,同时在欧盟范围内每月至少拥有4500万活跃用户,每年至少有1万名商业用户。目前,包括Alphabet、亚马逊、苹果、字节跳动、Meta和微软在内的多家知名企业已被欧盟确认为“看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