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经济学详解丨雾霾治理的收益
【雾霾经济学详解丨雾霾治理的收益】lot物联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你解答。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但也使生态环境逐渐恶化,特别是近年来雾霾污染的危害日趋严重。加强对雾霾治理的研究,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是进一步深化税收体制改革的题中之意,是建设宜居城市、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进一步优化现行资源税。为有效发挥资源税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2016年,我国实行了资源税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进一步扩大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且以河北省为试点开展了水资源税改革。此外,也规定了逐步将草地资源、森林资源、滩涂资源等纳入征收范围,但由于目前在各省全面开征的条件并不成熟,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对草地资源、森林资源、滩涂资源等进行统一征收资源税,但各省各地区应该尽快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资源税改革方案,使改革后的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协同发挥出生态保护作用,推动雾霾治理进程。
进一步改革现行消费税。调整当前消费税的政策内容可以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第一,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要将不符合雾霾治理要求的高能耗产品、高污染产品都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高税率,以有效地纠正消费这类产品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二,对排气量较低的汽车、摩托车等以及采用了环保装置的汽车、电动汽车、环保产品的研发等降低或取消消费税。在征收这类税款时,要注意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之间的协调,避免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
进一步调整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的相关政策内容。对于符合雾霾防止标准的车辆,或以绿色能源作为动力的车辆,可以根据其不同的能耗水平采取减免的方式征收车辆购置税;改革现行车船使用税的计税准则,依据能耗高低采取差别式税率,鼓励环保型汽车产业的发展。
以污染源为主要依据开征新税目。造成雾霾的污染源主要是燃煤产生的废气、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垃圾焚烧等,而我国现行的环保税税法体系并不够完善,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以污染源为主要参考依据,设立新的税目,以环境保护税的开征为契机,设计更具有针对性的税目,形成更为完备的环保税税法体系。
完善环保税税收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对环境保护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分别涉及到免征环境保护税与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其他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税种的也大多是采用减免税的方式给予税收优惠,但是激励力度不足,并不能很好的解决雾霾问题,可以考虑通过直接减免税、投资抵免与加速折旧等多种方式共同发挥税收对环保的调节作用。
当前在雾霾治理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公民参与意识薄弱、参与途径过窄等问题,对此,应树立起公民的雾霾治理意识,积极拓宽公民参与雾霾治理的有效途径。
积极培育环境保护理念。积极培育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观念,将环境保护类课程纳入教学体系,以学校、社区、单位等为载体,积极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树立终身环保教育的理念;比如北方冬季取暖现象普遍,也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大气污染,采用了取暖装备的单位或者个人有义务减少污染排放,只有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了,才会审视自身行为并减少生活污染排放,所以雾霾的有效治理,离不开社会公民的积极参与。
充分发挥利益杠杆的引导作用。出于“经济人”的理性考量,大多数的社会公众并不愿意主动承担雾霾治理所带来的额外的成本支出(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等),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是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利率杠杆比如税收、价格、利率等方式进行公众行为引导,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雾霾治理。
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消费行为引导,逐渐改变部分公众消费过于奢侈的思想观念。要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能源,对于新技术与新能源的推广者与使用者给予适当财政补贴,普及先进生产技术,降低生产成本与销售价格。只有树立了节约型的消费理念,选择健康的消费方式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才会有利于经济、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
积极拓宽雾霾治理途径。公民自身需要不断地培育责任意识以及规则意识,主动参与雾霾治理行动,合理表达雾霾治理的诉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客观反映当地雾霾污染情况,引起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并向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雾霾治理进程。此外,政府部门也应该积极拓宽雾霾治理的公众参与途径,尝试有效采用座谈法、问卷调研法、信访、开展公益活动、听证等形式,充分调动起社会公众的参与积极性。
(作者单位:龙感湖地税分局)
(见习编辑 李红玉)
以上内容为【雾霾经济学详解丨雾霾治理的收益】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内容关注lot物联网。